天灾的谴告 (一)前言

前言

“四书五经”中的书经《尚书》中的周书·金滕篇记载了周朝初年发生的一次强风暴的经过。周武王征服商王纣两年后,患了重病。周公曾经筑坛祷告,愿以身代,然后将祝文封入金滕箱内。结果武王病愈,周公也未死。数年后,武王驾崩,周公的兄弟管叔等人于是散布不利于周公的流言蜚语。周公不得不前往东部度过了两年。那一年秋天,收获在即,看起来是一个大丰收年。可忽然起了大风雷电,庄稼被风刮而倒伏,大树被连跟拔起,民众惊恐万分。周成王和大臣们皆穿起礼服准备行卜礼,按惯例先开启金滕箱,结果发现了周公愿代武王以死的祝文。成王深感自责,于是决定前往东部去迎回周公。到成王的御驾出到城门外,天下起了雨,风向反转,已经被刮倒了的庄稼都重新立了起来。这一年还是一个大丰收年。

据《汉书》记载,汉代大儒、大哲学家董仲舒曾说:“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疆勉而已矣。疆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疆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此皆可使还至而(立)有效者也。”这是说,董仲舒研究了过去天灾与人的行为的关系,认识到天灾的出现是对国家失道行为的谴告,而若对天之谴告不思反省,奇异天灾就会来临,以警示世人。尚若还不能改过,真正的灾害就会来到。这是天心之仁施于人施于君的体现。

在古代,天灾行于人世间,从谴告到警惧再到伤败,层层分明。而人在高境界的道德水准支撑下,带着对天的敬畏之心,古人也就容易感悟来自于天的谴告。周成王从天的谴告中,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自省而改之,迎回了周公。于是国有了一代明君,民有了平安繁荣。

有人会说,既然天是仁的,为什么还要行灾于人世间,造成人间的痛苦。其实仁与不仁的认识往往会被人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心态所扭曲。如果我们能站在整个国家, 以至整个人类的基点上,把整个人类历史的过去和将来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那么我们对仁与不仁的看法就会有新的含义。一位慈父,对孩子整个一生的长远未来关心,是不会迁就孩子一时的。董仲舒一直关心从百姓到君王的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的维持,关心国家的长远安定发展,他的“天人之际合而为一”的博大思想境界,自然使得他能体悟到“天心之仁”。

正是上天之仁与慈悲,天灾警示世人自古以来未曾有所减少。现代人越来越不相信天灾的谴告警示,但人不信不等于是减少了或不发生了。在实证科学的冲击下,无神论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尤其在中国大陆,人们一直在被洗脑之中,被强行灌输无神论和暴力的共产主义理论。道德观念越来越趋于淡化,敬畏上天之心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几近消失。于是许多人也就没有了“心”能体悟到“天心之仁”。

天灾警示一如既往。人不能体悟到应该说是人自己的悲哀。不过,只要能放下固有之见,静心体悟,是不难体悟到许多。特别是今天,人类历史正在重建之中,万物都在变更之中,天灾警示相应更频繁也更明确。

黑暗的1999年7月,以江XX为首的中国政府中的部分邪恶势力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大法极其几千万法轮大法弟子开始了灭绝人性的迫害。到目前为止至少有48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时有发生。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在江XX在中国制造并推行国家恐怖主义的过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打死打伤、妻离子散、居无定所、流离失所,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与洗脑。在这本小册子中,我们收集了自1999年7月以来发生在中国大陆的部分天灾。从这部分天灾,我们将看到在中国大陆的天灾异常频繁且异常。沙尘暴、降水、干旱、酷热、蝗虫等等,普遍出现了历史上的极端, 既“怪异”且“伤败”。可以说,天灾以历史上未曾有过的明确警示世人,迫害法轮大法及其几千万法轮大法弟子是罪恶的,天理不容。但愿我们展示的这些现象能引起每一个人深思。愿天下善良人能效仿周成王,从上天谴告中获得启迪,行动起来,以各种方式阻止迫害法轮大法的逆天之行。

作为对比,我们也对历史上发生在中国大陆和世界上其它国家的部分重大天灾进行了收集分析。历史上有过太多的悲剧。我们问自己,这些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吗?我们看到天灾警示世人往往是直接而明确。如果我们多一分谦卑,多一分对上天的敬畏,能以天理来衡量自己的所为,倾听天灾的谴告,这太多悲剧中的许多应该可得以避免。

附文

《尚书》中周书·金滕篇原文:

武王有疾,周公作《金滕》。斋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墠。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古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今我即命于元龟,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

乃卜三龟,一习吉。启籥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知公归,乃纳册于金滕之匮中。王翼日乃瘳。古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

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滕之书,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二公及王乃问诸史与百执事。对曰:“信。噫!公命我勿敢言。”

王执书以泣,曰:“其勿穆卜!昔公勤劳王家,惟予冲人弗及知。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新逆,我国家礼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岁则大熟。